治癌“三前”与“三早”

 

    现代肿瘤防治新观点是早期发现、早期诊断、早期治疗。这在胃癌防治实践中得到证实,在病因预防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之前,“三早”的实现,确实使胃癌的治疗从不治之症变为可治之症,其治愈率得到不断地提高。 

  但是这种“三早”观念,不能全面适应未来肿瘤防治的需要,也没能强调或注意到人群的防治,所以从发展观点的角度提出应增强超前意识,以树立预防治疗的新观念。这有两层重要内涵意义:一层是“三前”(癌前发现,癌前诊断、癌前治疗),将“三早”提前到癌前阶段,能够超前预测癌的发生和多因素干预的人群防治为主体,做为癌症的早期发现,早期诊断、早期治疗的补充。在癌的发生发展阶段分期中,癌前阶段相当于诱导期,时间是相当长的,-般是15—30年,这就为“三前”提供了充分时间与可能性,如能在癌前阶段做到有效的防治,则将是一大进展。胃癌发生的基础病变是浅表至萎缩性胃炎,再至肠上皮化生,不同程度的胃粘膜上皮异型增生,息肉,溃疡(浅糜烂)病变,在长时间随访观察过程中,有的经过药物阻断治疗消退,有的经过手术切除而治愈。也有的发生了原位癌(超微小胃癌),微小胃癌、小胃癌等,经过根治性手术切除而治愈。第二层内涵意义是对任何阶段,任何期别的癌症,“从三级预防”观点,如果均能以超前意识,树立起不同层次的预防治疗的观念,其意义将是很深远的。 

  癌前期病变的“三前”与癌症的“三早”的建立与实施,应包括胃肠高危人群与高危个体的确立;进一步筛选确立良恶临界性病变;进行有效的预防性阻治疗,利用有效阻断方法定期监测发现早期癌;对发观各类型早期癌进行治愈性治疗;治疗后长期随访。

更新日期:2008-1-11 点击:22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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